各院系、部门: 接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行为的通知”(皖教秘〔2010〕316号),要求在新生录取、报到前后,不得强制向学生搭售各种服务,包括手机卡等,不得收取商业赞助,为企业推销产品。经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各院系、部门及师生个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通知规定,将该项工作作为各院系、部门反腐倡廉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任何院系、部门及师生个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请各院系、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 特此通知
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