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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平行志愿是对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重大改革,将会引起志愿填报方式和理念的转变。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加深对平行志愿的了解,正确利用平行志愿的优点,有效规避志愿填报风险,提高志愿填报的针对性和成功率,现就平行志愿解读如下。
1、何谓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院校志愿均为并列的志愿。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根本区别在于投档方式上的区别。平行志愿改变了传统的“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首先按照分数将考生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体现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对某个批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首先将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当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然后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考生填报的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填报相同院校且最终排序并列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
具体来说,“平行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比如某文科考生成绩排在全省全体文科考生的第5000名,需要前面4999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下图所示)。

比如,考生B,考分580分。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计划已投满,且投档最低分为590分,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投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计算机不再检索C、D志愿。依此类推(如下图所示)。

如果该生填报的4所院校计划均已投满,则该生的4个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如下图所示)。
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与往年填报志愿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相比,平行志愿所填报的各校只是检索顺序而非位次,考生投出档案的先后取决于高考成绩的高低。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几所院校中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只能参加征集志愿。
5、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在填报志愿方面会面临哪些风险?
实行平行志愿会大大降低考生填报志愿时面临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档而被退档的风险。现行录取体制规定,高校可以在120%之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那么超出100%部分的考生面临被退档的危险。而且由于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因此,这些考生一旦被退档,将直接进入征集志愿。为尽可能减少因超比例投档而退档的考生数量,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我省已经规定,普通文理科省属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时,我们还将与部属和省外院校积极协商,将一本、二本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的范围内,三本和高职(专科)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1的范围内。
二是志愿填报过高带来的风险。虽然平行志愿为考生选择同一层次学校提供了机会,但是,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并且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都落空,从而造成投档失败。
三是不服从专业调剂带来的退档风险。平行志愿的设置中,除了院校志愿,还有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设置专业服从志愿的目的在于,当考生档案被投到所填报的院校后,如果所填的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都不能满足,学校就可以对填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这样可以增大考生投档后被录取的可能性。如果考生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学校无法进行专业调剂,则该考生就可能被退档。
6、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准确定位、合理填报。与传统志愿填报方式一样,考生仍然要根据自己的分数、在全省的位次以及各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等情况准确定位。今年是我省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二年,考生可以参照2008年各批次院校投档最低分和投档考生最低成绩排名来选择与自己在全省位次大致相当的院校。所填报的几个平行院校之间要适当拉开差距,保持一定的梯度,而且必须要有一所学校保底,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被录取的可能性。除特别高分考生外,对绝大多数考生来说,同一批次的几个平行院校不宜全部填报同一层次的学校,这样很容易一起落榜。一般来说,平行的各个院校志愿中,A志愿可以冲一冲,选择稍高于自己定位的院校或者自己最希望上的院校;B、C志愿应该是自己定位的院校,要确保准确;D(F)志愿要保底,确保能够顺利投档。 二是根据意愿,正确排序。平行志愿投档时,是按照考生所填报院校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的,排在前面的院校首先被检索,一旦符合投档条件,即投到该校。只有排在前面的院校不符合投档条件时,才依次检索后面的院校。也就是说几个平行志愿之间也是有先后顺序的,因此,考生应将自己最希望就读的院校排在平行志愿的最前面。
三是专业志愿,慎重填报。考生档案投到学校后,学校在录取时,要按照学校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一定要仔细了解这些录取规则的具体规定,慎重选择专业。同时,对于专业服从,也不要轻易放弃,这样才有机会参加学校的专业调剂,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7、什么是征集志愿和降分投档?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会有一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同时,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些省外院校也会根据我省的生源情况向我省追加一部分机动计划。对于这些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及时对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的考生可以到所在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由于时间所限,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比较短,因此在录取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考试院公布的相关信息,及时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一旦没被录取,就应该及时填报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
为使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尽可能完成招生计划,也为使安徽考生多走,在普通文理科的一、二、三本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对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根据院校申请,可以降分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具体操作办法是,批次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根据征集志愿公布的计划,到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网上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需要说明的是,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只有在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仍然有院校计划没有完成,才可能有被录取的机会。根据教育部规定,降分征集志愿的投档是逐分降分,最多可以将20分。也就是说,先下降1分投档,如果计划完成,则不再降分;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继续下降1分,依此类推。最多可以降20分,如果降到20分,院校计划仍未完成,则不再降分。
此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如线上生源不足,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降分录取;定向就业招生,在征集志愿结束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线下10分之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这两类降分投档的比例均为1:1。
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的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降分征集志愿仅限于普通文理科,提前批、艺术类和体育类均不实行降分征集志愿。
8、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如何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在提前批投档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拟录名单,少数民族预科班按考生志愿,分别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单独投档录取。
二、2010年安徽省志愿设置与志愿填报(以下文稿摘自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节选)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27.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提前批本科院校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28.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自主选拔录取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设1个院校志愿。
29.艺术类志愿设置:
(1)艺术类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我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2)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一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3)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30.体育类志愿设置: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2)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 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3)体育类校考单招专业单设1个院校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31.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进行。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提前批次、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为6月27―28日;文理科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为7月2―4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为7月27―31日。网上志愿填报办法另文规定。
3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有关规定后,按照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确定上传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确认和由他人代为签字确认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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